招商对象
1、电商及互联网+等企业 2、微电子研发企业 3、新能源研发企业 4、检验检测机构 5、工业设计、建筑设计等机构 6、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 7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(代办公司、代账公司等) 8、新站区大型企业的配套公司 9、部分企业总部 10、政府企事业单位 11、其他创业人群
入驻条件
1、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长百科技园的孵化场地内;
2、在孵化器中注册成立或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;
3、注册资金≤200万元;
4、属迁入企业,其产品或服务尚未形成销售或仅有试销售;
5、项目技术来源清晰,无知识产权纠纷;
6、无环境污染;
7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、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;
8、自觉遵守孵化器相关管理规定。
入驻申请流程
1、申请企业填写《入驻申请表》并向孵化器提供相关资料;
2、孵化器对资料进行审核;
3、孵化器在收齐资料3个工作日内,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面谈;
4、孵化器会同有关方面与入驻企业办理手续;
5、签订入驻协议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。
流程图:
企业项目——提交入驻申请——审核(不符合要求拒绝进驻)——签订入驻协议——企业入驻——定期考核(不合格提前终止协议)——成长服务——企业毕业——终止协议